友金所 | 2015-11-30
11月28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在本次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表示,近期人民银行已经将互联网金融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其中包括七大业态两个层次,预计将在本月底交付使用。届时,互联网金融官方数据的空白将被改写,行业将会愈加规范、透明。
国家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努力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秩序。7月,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四条红线;10月,《十三五规划》中首次纳入互联网金融业务,并把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首要重任;此次高峰论坛上,明确互联网金融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进一步铺路。
很多人会有疑问,什么是金融业综合统计?简单说来,就是以金融机构数据元为采集依据,以统计信息标准化为手段,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风险情况进行合并统计。这一方式能建立“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统计信息的收集、监测与分析是促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有助于我们全面掌握该行业的基本情况,把握风险点和风险传播途径,分析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以及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为制定互联网金融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服务,也为货币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服务。
互联网金融数据采集指标体系分为两大层次:一是互联网金融业务总量数据,包括机构的基本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和损益信息、各类业务总量信息和产品风险信息等。二是部分业态逐笔明细数据,如P2P平台投资人和融资人信息、贷款项目信息、股权众筹融资项目信息等。对于部分互联网企业的客户备付金和风险准备金等信息,也将予以统计。
“此次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除去这七种新业态外,凡是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业态的,也会考虑开展统计监测。”盛松成表示,“我们已经将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纳入人民银行明年将要执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制度中,并在刚刚结束的年度统计制度工作会议上作了部署,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包括五个业态、三大类、近六十个统计指标,计划明年年初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端采集数据。”
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在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并由此展开的一系列系统监测工作中,互联网金融将由此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数据将有据可循,数据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