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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创新与绿色发展

友金所   |   2016-12-01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几乎触及了金融业的所有领域。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事物,其创新模式正在挑战原有的利益格局,颠覆传统金融垄断的局面。为了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为了既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防范其风险,又能维护金融市场创新和绿色发展,应尽快创新建立与其配套的监管体系,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互联网金融是以当代的信息技术为基础,顺应现代金融所需而产生的新型金融服务产业。它以中间服务成本低、操作便捷、服务效率高等特点而在现代金融产业中获得一席之地。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并明确提出“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和“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等要求。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也对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外溢效应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互联网金融无论作为新型的金融形式为社会提供创新型的金融产品,还是作为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都是“普惠金融”的切实体现,在有效监管之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有效推动力。

互联网金融有效补充了以银行为代表的主体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功能,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推动了金融业务格局和服务理念的变化,完善了整个社会的金融体系。同时,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和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使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变得日益复杂。如跑路潮、倒闭潮,网络理财产品的安全性等都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这对我们原有的监管框架以及监管主体提出了挑战。这是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冲突,但同时也是监管创新的契机。

对互联网金融的控制,一方面取决于专业金融水平,没有专业金融知识,仅靠互联网知识是不够的,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一定的金融监管。不能完全把对传统金融管理的理念和规则简单照搬。一是要用开放的心态尊重互联网精神,要充分了解尊重互联网开放自由、责任共享的精神。二是要以开放的心态相信互联网,监管不能像过去一样过度保护,一定要把监管建立在相信这一代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自我决策能力、自担风险能力的基础上。三是要以开放心态迎接互联网金融的颠覆性创新,对于互联网金融给现代的银行和金融机构产生的巨大冲击,抱着开放迎接的心态,不能消极等待,更不能抵制。

互联网金融是当前国家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更合理的监管制度、更理性的参与者、更完善的市场,三位一体的互联网金融体系将是中国经济新常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抓住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宝贵时机,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制度和良好经营竞争秩序构建,剔除心术不正的违规违法经营者,为踏实、守信的经营者提供“弯道超车”的机会,使互联网金融领域成为“良币驱逐劣币”的健康市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终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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