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070-6399(工作日9:00-18:00)

深圳网贷备案意见稿出炉 李昌国:存管属地化是网格化监管思路

第一财经   |   2017-07-05


第一财经 杨佼 殷怡


深圳市金融办官网7月3日晚间发布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深圳版《意见稿》”),这是继厦门市、广东省、上海市后,又一个地区性重磅P2P网贷监管办法。

“深圳的这个监管细则,同其他地区相比,操作性更强,也更为细致严格。”多名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总体来看,深圳此次出台的网贷监管细则,全面涵盖了明确监管分工、属地管理、准入标准等三大监管内容。


强调属地监管

事实上,不仅是深圳,此前已出台网贷监管细则的上海,也从资金存管银行方面提出了网贷属地监管的要求。

“在哪里注册,就在哪里经营,是网格化的监管思路,可以便于监管。”友金所总裁李昌国说,深圳推行商事改革后,允许企业注册、经营地分离。但在网贷行业,这也会产生一大问题:一旦发生风险甚至恶意跑路事件,注册地、经营地有关部门责任不清晰,导致互相推诿,造成谁也不管的结果。

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总监于百程认为,相比之前各地的监管办法,深圳版《意见稿》中有关“属地化”管理的要求是此次的一大特点。简而言之,即“本地注册、本地运营、本地存管”。深圳版《意见稿》的细则预示着各方面的“属地化”将成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基本监管要求。

从深圳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平台将要为适应监管新规做出调整。比如,据不完全统计,约80%的深圳平台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44%已签订银行存管协议的平台,存管银行在深圳没有分行等。


设定准入门槛

深圳此次出台的监管新规,还对网贷平台设定了多项前置性准入标准和条件。

深圳版《意见稿》规定,网贷平台要向注册地区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后者应通过多方数据比对、信用核查、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部门会商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有效验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符合规定的才能上报深圳金融办。而市级金融办收到区政府的书面意见,对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平台予以办理备案登记。

此外,网贷平台要设置风控合规、销售监督和投诉受理部门,高管人员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更重要的是,还列出了四类高管“黑名单”:有犯罪记录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董监高人员,对该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且破产清算起未逾3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并负有个人责任,且公司营业执照吊销未逾3年的;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董监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业期限未满的。

深圳的上述规定明显更为严格,上海和北京对于网贷平台的高管人员只要求“没有犯罪记录”。

更容易被忽略的是,根据深圳版《意见稿》,备案登记时,还必须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且法律意见书应对网贷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商事登记信息、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基本运营设施、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业务模式合法合规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此外,深圳版《意见稿》发布前成立的网贷平台,还需提供信用报告及产品信息、客户数量、业务规模、待偿金额、逾期及处置、原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整改情况,且上一年会计报表及由取得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网贷业务专项审计报告。

广东、上海此前也有此类规定。上海市金融办要求,当地监管实施办法公布前已开始经营的平台,备案时要提供律所的合规经营法律意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贷业务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法律意见对平台才是最要命的,大量平台根本就经不起审计。”业内人士说,解决资金池、大额借款问题,对很多平台来说,将是决定生死存亡的首要问题。

原文标题 《互联网金融整治风暴再升级,一些平台面临生死存亡》

原文链接 http://www.yicai.com/news/5310982.html




上一篇下一篇<返回

手机APP友金所APPApp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在线客服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