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 | 2017-09-13
在2017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大数据+金融”分论坛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教授做主题演讲,会议的主题是“风控与创新”。黄益平认为:“数字金融可以作为未来推动普惠金融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获客和风控,数字技术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是数字金融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载体。”而“中国发展普惠金融的迫切性比在其他国家可能更为突出”、 “数字金融作为中国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力量,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潜在机会”。 同时他指出,普惠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需要加强投资者的教育和消费者的保护,加强监管的力量。
讨论数字普惠金融,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需要数字普惠金融。最初普惠金融这个概念是2005年在联合国推动小额信贷年的时候提出的,其大概意思就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正常的金融交易服务。金融领域有个二八法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在金融市场上可以把客户群体做二八分类,一般的规律是最上面20%的客户大致能提供80%的业务量,所以通常我们看到的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会把它的工作重点放在最上面的20%,把20%的客户服务好了,市场80%的份额就保障了。剩下的80%的客户一般比较难服务,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做起来的难度也较大。在市场上经常看到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低收入群体不太容易获得比较好的金融服务,这和一般的金融规律有关系。联合国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从根本上说就是希望提供一种公平的金融服务环境,让过去不能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好的金融服务的潜在客户同样能享受金融服务,这是我理解普惠金融的基本目的。
客观来说,政府其实一直在努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从50年代开始,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为了解决一部分企业,尤其是个人的融资问题。
到了2005年联合国提出小额信贷年之后,国内政府也从2006年开始大力推出一系列的政策举措。大家可能比较熟悉的就是小额信贷公司,到目前为止大概有一万多家是随着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纲领所引发的一系列新举措,以及一些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新的金融机构。我们现在想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中国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要靠怎样的组织或者机构形式作为主力。过去政府推动城乡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以及一些商业金融机构来做普惠金融,比如三个不低于的政策,监管部门要求每家商业银行每年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比例都必须高于上一年的比例,它是一种行政性的要求,数据显示,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比例确实在上升。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很多具体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它没有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在运转,所以商业金融机构实践后,产生一系列的衍生问题。
在数字金融或者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以后,我们现在提出的新的假设就是也许数字金融可以作为未来推动普惠金融的非常重要的力量。
黄益平教授提及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这个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就是把2011年到2015年全国各省、市、县的普惠金融发展状况刻画出来,普惠金融确实在高速发展,在2011年的时候,全国的普惠金融指数平均是40,到2015年的时候已经到了220,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从公平的程度来看,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2015年数字普惠金融最高的省份和最低的省份的比例是1.5倍,而传统金融机构的人均社会融资总量最高和最低的比例是3.3倍,也就是说数字普惠金融的普惠性要远远超过传统金融机构的普惠性。
去年做的研究报告的基本结论是,数字金融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潜在的机会,也就是说利用好了数字金融,也许可以突破我们过去一直想发展普惠金融但是举步维艰的困境。为什么做普惠金融难,就是因为这些潜在的客户很难满足传统金融机构做信用评估、风险评估或者获客的基本门槛,它们比较分散,规模较小,也缺乏抵押资产,这样传统金融机构做风险评估、尽职调查的成本较高,获客的难度较大,风险较难把握,所以就很难做,即使政府想花力气去推动普惠金融,最后能达到的效果还是非常有限的。过去十几年的努力肯定还是有效果的,但不可改变的一个事实是到今天我们还是在抱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没有获得根本性的解决。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难以获得金融服务归根到底在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是金融交易的重大障碍,而对普惠金融这些潜在客户而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这是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而数字技术也许提供了一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