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金所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金所”)依据本协议约定为友金所注册用户(以下称“您”)提供服务,本协议在您与友金所间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您知悉并确认,在接受本服务之前,您已完整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其中可能影响到您的权利和义务,用粗体字样标识或/及下划线标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六、特别提示”中的条款您一经在友金所平台注册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友金所服务协议》”,即意味着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意与本协议相对方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对于本协议有疑问或建议,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对您的疑问或建议作出及时回应。如您仍不同意本协议,请暂时停止使用友金所服务。

 

一、声明与承诺

1.1您确认并承诺:

(1)您签署本协议时,您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您不具备上述条件,请您立即终止签署本协议。

(2)您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并具有时效性;如您的信息和资料发生变更,您确保及时予以更新。

(3)如您提供的信息或资料存在或可能存在虚假、无效、不完整或过时情形,友金所有权中止或终止依据本协议为您提供的服务,由此产生的任何支出和损失以及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如因此导致友金所无法依据本协议为您提供服务或为您提供的服务发生错误,您不得以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您承诺并保证基于友金所服务与合作机构开展的产品购买与产品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

1.2您完全了解并同意:

(1)您知悉并同意,如本协议发生变更,我们将通过客户端公告等方式提前予以公布,变更内容的生效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若您在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友金所服务的,表示您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变更后的协议因其继续使用友金所服务的行为而生效,同时,您将遵循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使用友金所服务。

(2)友金所通过友金所平台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电子方式或信件、快递等非电子方式向您发送关于友金所服务的通知,该电子通知发送当日即视为已送达您(如以邮寄方式向您发出通知的,则在该等通知按照您在友金所平台留存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因信息传输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在通知发送当日收到该通知,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您知悉并确认,我们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及他人财产安全等合理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4)无需获得您同意,友金所即可向友金所关联实体转让与友金所平台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未经友金所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5)您知悉并确认,友金所官方网站或者客户端上产品信息的展示方为我们的关联方或合作机构,展示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关联方或合作机构独立负责,相关产品风险也由关联方或合作机构独立承担。

 

二、友金所服务内容

2.1友金所服务:指友金所通过友金所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信息服务、交易管理服务、交易辅助服务和合同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友金所当时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2.2交易信息服务

友金所为您提供如下交易信息服务:

(1)交易信息发布服务:您应确保您在友金所发布的交易信息真实、合法、有效;您依据您在友金所发布的交易信息进行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交易信息传递服务:友金所向您传递的交易信息仅供您参考,友金所未以任何形式对传递的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提供保证或担保,您应对友金所传递的交易信息进行独立判断并做出交易决策;您依据友金所传递的交易信息进行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3交易管理服务

您完全了解并同意友金所按照如下方式为您提供交易管理服务:

(1)您在友金所平台注册时将生成您的友金所注册用户账户(以下简称“友金所账户”),该账户作为您登录友金所平台的唯一账户将记载您在友金所平台的活动。

(2)您通过友金所平台按友金所服务流程所确认的交易或操作将成为友金所为您进行相关交易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合同、支付或收取款项、冻结资金)的不可撤销的指令;相关指令执行时间以友金所实际交易或操作时间为准;您因未及时提交、确认、修改交易或操作产生的损失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友金所部分服务需要您根据友金所要求完成身份认证及银行卡认证,您因未完成认证而无法享受友金所服务产生的损失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金所未以任何形式保证您通过友金所平台发出投资意向后,能够实际投资成功;您在友金所平台投资交易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您通过友金所平台进行交易或收取款项时,您因未遵守本协议条款或友金所公布的各项规则而产生的损失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发生上述情况导致相关款项已错误的划转至您的友金所账户,您同意友金所有权直接从您的友金所账户扣回该笔款项或取消您要求支付该笔款项的操作;如该笔款项已划转至您的银行账户,友金所有权向您索回,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您承担。

(6)友金所有权纠正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如该错误导致您款项实收金额大于应收金额,您应根据友金所向您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友金所也有权直接或委托第三方从您的友金所账户扣回您多收的款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向您索回;您因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友金所有权基于交易安全等方面考量不时对涉及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设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等。

2.4交易辅助服务

2.4.1友金所为您提供如下交易辅助服务:

(1)银行卡认证:为使用友金所或友金所委托的第三方提供的充值、提现、代扣等服务,您应按友金所服务流程提交以您本人名义登记的有效银行借记卡等信息,友金所审核通过后会将您的友金所账户与您登记的有效银行借记卡进行绑定。

(2)充值:您可以通过友金所指定的方式向您的友金所账户充入资金用于在友金所平台进行交易,友金所不支持使用银行信用卡充值。

(3)代收/代付:友金所或友金所委托的第三方代为收取友金所其他注册用户、友金所合作担保机构等向您的友金所账户支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代偿金等各类款项,或者将您友金所账户的资金支付至您指定的其他方。

(4)提现:您可以通过友金所指定的方式将您友金所账户的资金转出至您登记的有效银行借记卡。

(5)查询:友金所将记录您在友金所平台的全部交易或操作,您可以通过您的友金所账户查询您的交易或操作记录。

2.4.2您完全了解并同意:

(1)您承诺您合法拥有进行充值的银行借记卡的所有权及卡内资金的支配权,并确认将进行充值的银行借记卡作为可选的资金提现渠道。

(2)您不得利用充值功能进行信用卡套现、匿名转账、虚假交易、洗钱等行为,否则,您所充值的资金将退回原卡,且友金所有权暂停、关闭或删除您的友金所账户,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您提现或退款时因您的提现银行卡状态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挂失、销户)造成的到账延迟或退回,由您自行承担和解决。

(4)因充值、代收/代付、提现服务涉及友金所与第三方的合作,受限于第三方可能仅在工作日进行资金代扣或划转等因素,友金所不对资金到账时间提供保证或担保,也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您通过友金所平台查询的任何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交易或操作的证据或依据;如查询信息与友金所记录不一致的,以友金所记录为准。

(6)您一经使用交易辅助服务,即表示您不可撤销地授权友金所进行相关操作,该操作不可逆转,您不能以任何理由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

(7)友金所依据本协议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以各种方式投放商业广告或其他商业信息,您同意接收友金所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方式向您的发送商业广告或其他商业信息。

2.4.3第三方: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所指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担保机构。

2.5合同管理服务

您完全了解并同意友金所按照如下方式为您提供合同管理服务:

(1)您使用平台账户登录友金所平台后,以账户用户名并基于友金所服务,通过点击确认或类似方式与友金所、友金所关联方或合作机构签署的电子合同即视为您本人真实意愿并以您本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您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密码等身份认证要素,您通过前述方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另有证据证明,您不得以个人密码等身份认证要素被盗用或其他理由否认已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效力或不按照该等电子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2)您完全了解并授权友金所将您的信息和资料提交至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专属于您的数字证书,您同意使用该数字证书通过友金所平台在线签署及确认电子合同等法律文件。

(3)友金所向您提供电子合同的备案、查询、核对服务,电子合同文本以友金所记录为准。

 

三、服务费用

3.1您确知并同意,友金所有权向您收取服务费。友金所可能单方面调整收费标准和说明,但友金所会以合理方式向您发出提前通知,该等通知将构成本协议的有效补充。自通知所载明的收费标准调整起始之日起,如您继续使用友金所服务的,将视为您同意该等调整;如您不同意该等调整,请您暂时停止使用友金所服务。

3.2您可能需要就使用友金所依据本协议为您提供的服务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各项费用以该第三方或友金所平台公布为准,您与该第三方就相关费用产生的争议或纠纷与友金所无关。

 

四、账户安全及管理

4.1您完全了解并同意:

(1)您应根据友金所相关规则或提示创建您的友金所账户密码(您应避免使用过于简单的字符作为您的密码,例如您的姓名、生日等),且有义务确保您的友金所账户及密码等信息安全。

(2)您不得向他人泄露您的友金所账户或密码,也不得使用他人的友金所账户或密码;非友金所原因导致您的友金所账户被他人非法使用的,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友金所通过您的友金所账户及密码识别您的指令,因此使用您的友金所账户及密码登录友金所平台后进行的一切操作均代表您本人亲自所为,您的友金所账户操作所记载的电子信息记录作为您行为的有效凭据,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您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2您完全了解并同意,友金所有权依据独立判断在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无需通知即可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也可暂停、关闭或删除您的友金所账户并移除或删除您友金所账户中全部资料或档案,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述中止、终止、暂停、关闭、删除不代表您责任的免除,您仍应对使用友金所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且友金所仍可保留您的相关信息)。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友金所认为交易异常或对交易有其他疑义;

(2)友金所认为您的友金所账户涉嫌洗钱、套现、被冒用、被盗用及其他友金所认为存在风险的情形;

(3)友金所认为您已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友金所公布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

(4)您使用友金所提供的收费服务但未如约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5)您的友金所账户已连续三年未使用且账户余额为零。

4.3如您发现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友金所账户或密码以及其他任何未经您合法授权的情形,您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友金所,申请友金所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或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因友金所对您的申请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在此之前,友金所对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友金所账户或密码所产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4如您决定不再使用友金所账户,您应将您友金所账户中的可用款项(如有)全部提现或者向友金所发出其他合法有效支付指令,并向友金所申请注销您的友金所账户,经友金所审核同意后您的友金所账户将正式注销。

4.5如友金所注册用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继承;如友金所注册用户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友金所或友金所委托的主体有权依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法院判决)或友金所注册用户法定监护人的指示处置与其友金所账户相关的交易和资金。

4.6您可使用您在友金所合作机构注册的账号登录友金所账户而无需另行注册,但您应确保您对友金所账户对应的友金所合作机构注册账号拥有合法使用权。如您丧失您在友金所合作机构注册账号的使用权,友金所有权停止为您提供服务;如您的友金所账户存有资金余额,您可向友金所申请变更您的友金所账户或将资金余额转移至以您本人名义登记的银行账户。

 

五、守法义务及承诺

5.1您承诺:

(1)您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友金所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

(2)您确保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互联网使用的国际惯例,以及所有与友金所服务相关的协议、规则或程序。

5.2您保证您不会利用友金所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您承担。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负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友金所提供的服务;

(5)从事不法交易或涉嫌从事洗钱、套现、传销活动;

(6)提供赌博资讯或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从事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可能侵害友金所服务系统的行为;

(8)侵犯友金所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未经友金所许可的商业广告;

(9)利用友金所提供的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违法或不当的信息资料;

(10)利用友金所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11)友金所认为不适当的其他行为。

5.3您完全了解并同意:

(1)如您违反本协议或友金所公布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或您使用友金所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其他方权益,您应赔偿由此给友金所或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2)友金所有权依据独立判断删除友金所平台各类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不真实、不适当的信息,且无需通知您,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如您未遵守本协议第七条相关约定,友金所有权依据独立判断采取暂停、关闭或删除您的友金所账户等相关措施,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特别提示

6.1您与友金所关联方或合作机构签订相关金融产品购买或金融服务协议,友金所关联方或合作机构是该等产品或者服务的实际提供方,您应当按照与友金所关联方或合作机构之间的产品或者服务协议的约定执行收益计算标准并按照约定向合作机构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任何金融产品均存在一定的风险,您确认在基于友金所服务购买关联方或合作机构产品或者接受服务之前会详细了解并评估该等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与风险,因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引起的咨询、投诉或纠纷处理均由您与友金所关联方或合作机构自行处理。

6.2如果您基于友金所服务购买关联方或合作机构产品或者接受服务因法律规定或者监管要求提前终止,您同意并不可撤销授权友金所代表您向关联方或合作机构发送相关提前终止产品或者服务的交易指令,您同意关联方或合作机构产品或者服务的收益应计算至产品或者服务提前终止之日,您与合作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6.3友金所未对任何友金所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以下事项:

(1)友金所服务将符合您的需求。

(2)友金所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3)您经由友金所服务向合作机构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等将符合您的期望。

6.4您自友金所及友金所工作人员或经由友金所服务取得的建议或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仅供您参考,不构成友金所服务的保证,您应对自己的任何操作或行动作出独立判断和决策。

6.5友金所不保证为向您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有效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友金所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责任由外部网页运营者独立承担。

6.6除本协议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友金所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友金所平台服务费用总额。

6.7友金所并非关联方或合作机构产品或者服务的推介方、参与方和销售方,不对合作机构的产品或者服务,或交易相对方或协议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不对合作机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方及任何第三方的法定义务和/或合同义务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也不对您基于友金所服务购买或者接受合作机构产品和服务的任何收益或风险提供任何保证或担保。

6.8友金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友金所平台发布的信息承担审查责任,您应当独立对其发布的信息承担证明、鉴定服务。您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您据此进行交易的,除友金所因未尽法律法规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外,产生的交易风险应由您依法独立承担。

 

七、责任范围及限制

7.1友金所依据本协议为您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法律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友金所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因第三方未按照您或友金所的指令予以执行产生的损失或责任;

(2)因第三方原因导致资金未到账或未及时到账产生的损失或责任;

(3)因第三方对交易限额或交易次数等进行限制产生的损失或责任;

(4)其他因第三方原因或行为产生的损失或责任。

7.2友金所依据本协议为您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您自身原因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友金所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因您未按照本协议或友金所平台公布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进行操作产生的损失或责任;

(2)因您使用的银行卡原因产生的损失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您使用信用卡或未经认证的银行借记卡、非您本人的银行借记卡以及您使用的银行借记卡被冻结、挂失产生的损失或责任;

(3)因您向友金所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不完整或存在歧义等产生的损失或责任;

(4)因您的友金所账户余额不足产生的损失或责任;

(5)因您自身原因导致您的友金所账户密码被遗忘、被泄露、被破解或您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或其他不当操作产生的损失或责任。

7.3您完全了解并同意,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友金所不保证服务不被中断,也不承诺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友金所系统因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导致您无法使用友金所提供的服务或使用友金所提供的服务时受到任何影响时,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友金所系统停机维护;

(2)电信设备发生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

(3)因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等原因导致友金所提供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友金所系统无法正常运作。

7.4您完全了解并同意,在法律允许前提下,友金所对因如下情形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

(2)您因使用友金所平台或通过友金所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和服务引起的。

 

八、隐私权保护及授权条款

8.1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友金所可能自公开或非公开渠道、友金所合作机构收集您的额外资料,友金所将按本协议和行业标准惯例对您提供的或友金所自行收集的资料予以使用、披露和保护,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资料安全。但因技术限制或第三方非法盗取等原因导致您的资料发生泄露的,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2友金所按照您在友金所平台上的行为自动追踪关于您的某些资料;在不透露您的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友金所有权对整个注册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及商业上的利用。

8.3您完全了解并同意:

(1)友金所有权在友金所平台的某些页面使用诸如“Cookies”的资料收集装置;

(2)友金所有权使用关于您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您提供的资料、从您在友金所平台上的行为获取的资料、友金所通过公开或非公开渠道收集的资料);

(3)如您向友金所合作机构提供您的资料,友金所有权从该合作机构获取并使用关于您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4)友金所有权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您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评价。

8.4除非发生以下情形,友金所不会向第三方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您因履行本协议提供给友金所的信息和资料:

(1)需要相关必要材料以提供独立服务的供应商,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2)具有合法调阅资料并从合法渠道调阅资料的国家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

(3)友金所关联实体。

8.5您完全了解并授权友金所和用友网络(“用友网络”指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权将您提供给友金所或用友网络的信息、使用友金所或用友网络服务产生的信息以及友金所或用友网络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或收集的信息,用于友金所或用友网络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机构为您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和信息数据分析;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基于为您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有权向友金所或用友网络的合作机构提供、查询、收集您的信息。

8.6您完全了解并同意:

(1)友金所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向国家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提供您的个人资料;

(2)在您未能按照与友金所或友金所其他注册用户签订的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时,友金所有权依据独立判断或者与该笔交易有关的其他注册用户请求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3)在您严重违反友金所相关规则的情况下,友金所有权将您提供的或友金所自行收集的您的个人资料编辑入友金所平台黑名单予以披露,并有权与友金所合作机构进行数据共享,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友金所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知识产权保护

9.1友金所平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档案、资讯、资料、平台架构、平台画面安排、网页设计,均由友金所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

9.2未经友金所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友金所平台程序或内容。

9.3未经友金所书面同意,您不得下载(页面缓存除外)或修改平台任何内容;您不得对友金所平台或其内容进行转售、商业利用或衍生利用;不得收集和利用产品目录、说明和价格;不得为商业利益下载或拷贝账户信息或使用任何数据采集、Robots或类似数据收集和摘录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友金所平台内容进行系统获取以直接或间接创建或编辑文集、汇编、数据库或人名地址录。

9.4未经友金所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商业目的对友金所平台进行复制、复印、伪造、出售、转售、访问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利用;不得用frame或运用frame技巧将友金所或友金所关联实体的商标、标识或其他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像、文字、网页设计或形式)据为己有;不得以Meta Tags或任何其他“隐藏文本”方式使用友金所或友金所关联实体的名字和商标。

9.5尊重知识产权是您的应尽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向友金所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十、通知

10.1友金所可通过友金所平台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电子方式或邮寄等物理方式,依据适用监管要求或本协议向您发出的通知、通告、告示或提示(以下合称“通知”),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邮寄方式向您发出通知的,则在该等通知按照您在友金所平台留存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0.2因不可归责于友金所的原因(包括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等不准确或无效、

信息传输故障)导致您未在前述通知视为送达之日收到该等通知的,友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法律适用

11.1本协议及其修订的有效性、履行与本协议及其修订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国法律。

11.2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您或友金所均有权将争议或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

 

十二、一般规定

12.1本协议是由您与友金所共同签订的,适用于您在友金所的全部活动。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条款和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友金所网站上其他条款和规则的名词解释、意思理解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应以本协议为准。

12.2本协议不涉及您与友金所的其他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您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并履行与友金所其他用户基于友金所服务签订的任何电子法律文本,并承诺按照该法律文本享有和(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和(或)豁免相应的义务。

12.3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友金所可以依其判断暂时停止提供、限制或改变友金所服务(以下简称“变更服务”),如变更服务对您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友金所将依据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方式将该等变更告知您;在前述告知之后,您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如电子签名方式)接受变更服务的,或者在您知晓或应当知晓相关变化后,仍然使用友金所服务,即表示您同意该等变更服务。如您不接受变更服务的,请立即停止使用友金所服务。

12.4在法律法规允许范畴内,友金所在依据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后可向友金所关联方转让与友金所平台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未经友金所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12.5如本协议中的隐私权保护及授权条款与《友金所隐私权政策》的条款存在不一致或冲突之处,应当以《友金所隐私权政策》的相关条款为准。《友金所隐私权政策》中任一条款的变更均视同为本协议项下对应的隐私权保护及授权条款(如有)的变更。

12.6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或您在使用友金所服务时遇到任何问题,您都可以通过以下联系

方式与我们进行联络:【客服电话:400-6080986】。我们将在必要的身份验证通过后进行处理,最长不超过15天内对您的咨询、投诉或举报做出答复。